昌宁:启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7-09-06 07:31:15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日,昌宁县纪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决定由县纪委常委带队,成立9个检查组,启动对全县13个乡镇纪委及村务监督委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坚持“统筹安排、集中实施,督促指导、传导压力,查找问题、整改落实”的原则,每月1次开展常态化检查。

检查的内容包括,乡镇、村(社区)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强化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等情况;乡镇纪委落实上级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本级和下级开展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问责追责、举报奖励、报告通报等环节工作情况,严肃处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乱作为”问题;调查了解“两不愁、三保障”“九到村、十一到户”等政策和措施是否落实到每村每户,着力发现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失职失责、精准识别不到位等问题;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检查采取实地走访检查和查阅台账资料的方法进行。检查组到乡镇后,先抽取贫困村进行检查,再到乡镇进行检查。实地检查要求对所抽查贫困村每村随机抽取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了解本村组政策措施落实,以及是否存在识别不精准、优亲厚友等方面的问题;同时与村、组、乡镇干部沟通交流了解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查阅台账主要检查学习及工作方案制定和具体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痕迹特别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情况及2017年5月以来,组织开展问题线索排查、报送和处置等原始档案材料。

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检查组列出清单和整改要求,书面反馈给乡镇纪委,涉及案件线索的,按程序移交县纪委案件管理室处置。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要求乡镇纪委制定整改方案,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要提出限时整改要求,分阶段推进落实。整改情况每月10日前上报县纪委。(杨思平)